各乡镇党委、县属各部门党委(党组)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《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》,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,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,大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,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,经研究,决定举办廉政文艺作品大奖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大奖赛由县纪委、县文联共同主办,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组委会,负责对比赛工作的组织领导,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。
二、作品内容
参赛作品以弘扬正气,鞭挞腐败,倡导廉荣贪耻风尚,讴歌勤廉兼优典范为主题。
三、作品要求
参赛作品分文学类、摄影类、书画类等文艺形式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文学类
1、廉政小小说(原创作品)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
2、廉政故事(原创作品),字数不超过3000字。
3、廉政诗、词(原创作品)。
(二)摄影类
规格10寸,黑白、彩色均可。
(三)书画类
1、书法作品:不大于6尺对开,书体不限;
2、美术作品:国画为大3开,小6开;漫画为4开张,其他画种规格不限。
四、投稿方式与时间
文学类作品需用A4纸打印一份,摄影类作品需扩印10寸,并同时提供电子文件;书画类作品无需装裱。请全县文艺爱好者踊跃参赛,参赛作品于2008年5月30日前寄送到洞头县文联办公室(北岙镇县前路12号,联系电话0577-63484594),电子文件发送到baidao121@126.com。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,来稿一律不退,大奖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处置。
五、奖项设置
1、文学类作品、摄影类作品、书画类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奖项,奖金分别为500元、300元、200元。
2、各类奖项评选的数额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酌情确定。
中共洞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洞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08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