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我的洞头我的家”国庆六十周年文学征文比赛的通 知
200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。60 年来,我们的祖国经历着艰难曲折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,在改革开放中走向繁荣与和谐。为纪念建国60周年,洞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“我的洞头我的家”国庆六十周年文学征文活动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 征文内容
参赛作品要求紧紧围绕“我的洞头我的家”这一主题,以洞头的变化和自己家庭、生活的经历感受为内容,展现中华儿女构建和谐社会所表现出来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折射家乡的巨大变化、人民的幸福生活、祖国的繁荣昌盛。
二、征文要求:
1、形式多样,体裁不限,以诗歌、散文(故事、回忆录等)、小小说为主;
2、选材健康,内容积极,主题鲜明,感情真挚,角度新颖;
3、要求语言精练,诗歌不超过100行,文章字数要求2500字以内;
4、严禁抄袭剽窃,投稿者须对稿件版权负全部责任。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,请注明。
5、所有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,均在主题中注明“我的洞头我的家征文”字样,稿件须注明作者的姓名、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。
6、征稿时间从即日开始,到2009 年9月15 日截止。
三、征文评奖:
征文大赛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,分别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若干名,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,评奖结果在2009年第四期《百岛》杂志公布,获奖作品同时在《百岛》杂志发表。
四、投稿方式:
投稿邮箱:baidao121@126.com,QQ:373393556。通讯地址:洞头县府大院内文联办公室;邮编:325700,联系电话:0577—63484594。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,稿件恕不退还。
洞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二○○九年五月三十日